周女士感到自己受到跟踪,因而报警调查。经过监控查看,她发现同事高某甲的弟弟高某乙深夜在她的汽车底下进行可疑操作。由此,她怀疑高某甲指使弟弟为她安装GPS定位器。警方迅速逮捕高某甲,最初他承认让弟弟帮忙,但后来又否认,导致调查一度怀疑两人共同犯罪。
随着高某乙被传唤,事情出现逆转。他承认自己独立在周女士的车上安装了GPS,且对此完全没有告知哥哥。高某甲因个人情感问题,出于对周女士社交活动的猜忌,偷偷购买定位器进行跟踪;而高某乙则因怀疑周女士将客户介绍给他人,出于核实目的,同样买了定位器。
两人出于不同动机使用了同样的违规手段。案件于2026年4月转交检察院审查。检察机关认定二人没有共同犯罪的意图,各自需对行为负责。经过调查,发现高某甲获取了超过400条行踪信息,而高某乙则得到100余条。事后两人向周女士赔偿了16万元,并取得谅解。 南宫娱乐
象山县检察院决定对高某甲提起公诉,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二年四个月,并罚款5000元;而高某乙则因其行为不起诉,随后受到3000元的行政罚款处理。